【对象不能犯怎么处理】在刑法理论中,“对象不能犯”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概念,通常指行为人基于犯罪意图实施的行为,由于对象本身不具备实现其目的的条件,导致犯罪未能既遂。这种情况下,如何定性、如何处理,是司法实践中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。
一、对象不能犯的基本定义
对象不能犯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,但由于所作用的对象本身不具备实现该犯罪目的的可能性,导致犯罪行为无法完成的情形。例如:将白糖误认为毒品进行贩卖,或试图用空枪杀人等。
二、对象不能犯的法律性质
对象不能犯在刑法中通常被视为“不能犯未遂”,即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得逞。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23条的规定,对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行为人对对象的性质存在根本性错误(如误将他人财物当作自己所有而实施侵占),则可能构成“事实认识错误”,此时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。
三、对象不能犯的处理方式总结
| 处理方式 | 适用情形 | 法律依据 | 处理结果 |
| 不能犯未遂 | 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故意,客观上因对象不能实现犯罪目的 | 《刑法》第23条 |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|
| 不构成犯罪 | 行为人对对象的认识存在重大错误,且无实际危害后果 | 《刑法》第13条 | 不构成犯罪 |
| 犯罪预备 | 行为人尚未着手实行犯罪,因对象问题提前停止 | 《刑法》第22条 |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 |
| 过失犯罪 | 若行为人因疏忽大意造成对象错误,且有严重后果 | 《刑法》第24条 | 构成过失犯罪,依法处罚 |
四、典型案例分析
1. 案例一:误将白糖当毒品贩卖
行为人主观上想贩卖毒品,但实际上贩卖给他人的是白糖。由于对象不具有毒品属性,属于对象不能犯。法院认定为“不能犯未遂”,依法从轻处罚。
2. 案例二:误将他人财物当作自己的财产侵占
行为人误以为他人财物属于自己,而擅自占有。这种情况属于“事实认识错误”,不构成犯罪,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。
五、结语
对象不能犯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,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结合主客观要件综合判断。虽然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故意,但由于对象本身的不可实现性,往往被认定为“不能犯未遂”或“不构成犯罪”。因此,在处理此类案件时,应注重证据的全面审查与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,确保公正合理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对象不能犯与其他犯罪形态的区别,可参考相关刑法理论书籍或咨询专业律师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