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动物园老虎跑出来咬人是无过错侵权吗】在现实生活中,动物园作为公众娱乐和教育场所,其安全管理责任重大。当老虎等猛兽从笼舍中跑出并咬伤游客时,往往引发法律上的争议。这种情况下,是否属于“无过错侵权”,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分析。
一、法律概念简要说明
1. 无过错侵权(无过失责任)
无过错侵权是指行为人在没有主观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,因某种特定行为导致他人损害,仍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。常见于高度危险活动、产品责任等领域。
2. 过错侵权
过错侵权要求行为人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,并因此造成他人损害,才需承担责任。
二、动物园老虎跑出咬人是否属于无过错侵权?
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动物园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,即无论动物园是否存在过错,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:
- 如果能证明受害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(如翻越护栏、挑衅动物等),动物园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;
- 如果动物园已尽到合理管理义务,则可能不承担责任。
三、总结对比
| 项目 | 无过错侵权 | 过错侵权 |
| 定义 | 不论是否有过错,均需承担责任 | 必须存在主观过错才需承担责任 |
| 法律依据 | 《民法典》第1245条 | 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 |
| 动物园责任 | 一般承担无过错责任 | 可视情况减轻或免除责任 |
| 责任前提 | 动物饲养或管理行为 | 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|
| 典型案例 | 动物园猛兽逃逸伤人 | 游客违规闯入禁区被动物攻击 |
四、结论
动物园老虎跑出来咬人通常属于无过错侵权,因为动物园作为动物的管理者,对动物具有高度控制义务,即使未直接有过错,也需承担相应责任。但在特定情况下(如游客自身存在严重过错),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动物园的责任。
关键词:动物园、老虎、无过错侵权、民法典、侵权责任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