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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婴的恐怖图片(死婴)

2023-04-06 23:28:22 来源: 用户:邓昌黛 

大家好,小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死婴的恐怖图片,死婴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死胎、死婴、死产的概念含义。

2、三个词语非常相近,但又有区别。

3、从医学角度 来界定,产妇在生产开始之后,胎儿被娩出之前,因某种原因导致死亡的,此时称 之为死产,其核心主要是针对生产过程而言;产妇在生产开始之前,因某种原因导 致胎儿死亡的,此时称之为死胎,其核心是指胎儿而言。

4、其二者共同之处是在娩出 前胎儿已死亡。

5、胎儿在娩出并能独立呼吸后死亡的,此时称为死婴,从法律意义上 来讲,此时婴儿已经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

6、关于死胎、死婴的处理,目前国家尚无明确规定,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相 关办法,如西安市卫生局制定的《关于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死胎死婴处置管理的通 知》 (市卫发 [2005]31号)明确要求,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于临床实施引产术分娩的 死胎和正常分娩发生的死婴, 应按照医疗废物交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置, 任何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将死胎、死婴随意处置。

7、但上述处理办法,法律依据不足。

8、 死胎、死婴属孕妇的身体附属物,如同产妇分娩后胎盘一样,应当归产妇所有。

9、对 于引产分娩的死胎,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死胎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自然人, 家属对自然人遗体享有的权利义务也不适用于死胎;人流、引产、胎死宫内引出的 死胎属于病理性医疗废物,应由医疗机构按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集中处置 . 但从 死胎法律属性方面来考虑,死胎的本质属性是物,可按医疗废物处置,而从民法伦 理角度来讲似乎不尽人意,因此,从医疗机构实务处理方面来讲确实感到十分为难, 盼望国家对此能有明确的法律界定。

10、对于正常分娩的死婴处理,因死婴从法律概念 上来讲已具有民事权利能力,医院应当尊重产妇及家属的意愿,如果产妇愿意将死 婴交由医疗机构处理,则可按有关规定集中处理;如果孕妇患有如乙肝、爱滋病等 传染病,死婴有可能受到感染者,应行充分告知,如不按废物处理,有可能造成传 染病传播危害,说服孕妇及其家属,应接受政府倡导的处理办法,即按国家医疗废 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。

11、不管采取何种处理办法,在处理死胎、死婴之前,均应填写 《死胎、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》 ,以免发生医疗纠纷。

12、病情分析:小孩的尸体也应该拿回家呀指导意见:您好!本人感觉,如果可以的话,可以拿回家,再有一个选择就是献给医学、可以给医学研究。

13、可以跟医院说,医院就练习地方了、这样做的父母都是伟大的如果是早产婴儿死掉了,自己家属愿意当然可以带回家,自己家属处理,也可以交给医院医院处理,医院肯定是集体处理,把所有死亡早产儿送火葬处理。

14、如果家属要把死胎带回家自己处理,医院也会同意自己带回家,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掩埋处理。

15、如果可以的话,可以拿回家,再有一个选择就是献给医学、可以给医学研究.可以跟医院说,医院就练习地方了、这样做的父母都是伟大的。

16、如果是早产婴儿死掉了,自己家属愿意当然可以带回家,自己家属处理,也可以交给医院医院处理,医院肯定是集体处理,把所有死亡早产儿送火葬处理。

17、如果家属要把死胎带回家自己处理,医院也会同意自己带回家,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掩埋处理。

18、应该和在医院过世的人一样放在太平间再去殡仪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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